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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阿波丸”,为什么只有“一个”幸存者?

2000-01-08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编者按:“阿波丸”是日本军国主义在二战失败前夕从东南亚撤回的一条万吨巨轮,1945年4月1日夜经过台湾海峡我平潭海域时被美军潜水艇击沉,船上2009名军政要员、家属和乘员除1人外,全部遇难;除此之外,多方情报记载,船上秘密装载日本军国主义掠夺的大量贵金属、工艺品、珠宝和证券(黄金40吨,白金12吨,珠宝工艺品40箱,锡3000吨等),是已知沉船史上死难人数最多(超过泰坦尼克)、价值最高的沉船。“阿波丸”至今为世人关注,成为二次世界大战诸项疑案中最后一个疑案,称为“太平洋战争之谜”。光明日报高级记者、报告文学作家李树喜经过十余年追踪调查揭秘,写成《阿波丸之谜》。

一个令人惊愕的事实:“阿波丸”事件中,2009人只有1个幸存者———酒吧服务员下田勘一郎,这是为什么?

让我们把时针拨回到1945年4月1日夜,波涛汹涌的台湾海峡。

“阿波丸”船体上的绿十字在灯光的照射下显得有些惨淡。进入初夏,船舱里热气蒸腾,加上船速很快,明显摇摆,许多人晕船了。

下田勘一郎也是无法入睡的人中的一个。

身为一名船上酒吧的服务员,在一番忙碌之后,他先是躺在自己的床上翻了一会儿杂志,接着感到有点百无聊赖。

不经心地看了一眼时钟,指针告诉他是11时30分。

突然,一声巨响,接着就是船体剧烈地摇动。

装在船上的电风扇一个跟斗翻过下田的头顶,落在床上,摔成了碎片。

“是水雷吗?”

他急忙翻身下床,奔向楼梯,第二声巨响接踵而至。

一下子,全船的灯火都熄灭了。好不容易爬到甲板上的他,被大浪打得连连翻滚。

又是一声爆炸,下田感到船体正在断裂,顷刻他又被抛到了黑暗的大海里。

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随着小山一样的波浪起伏颠簸,根本无法保持平衡,上下左右的大幅度摇晃使他呛了几口海水,几乎灌满了肚子。

慌乱之中,他抓住了一个可以乘坐16人的救生艇。艇上乱作一团,海面漆黑一片,看不见“阿波丸”的影子。不知何时,下田又被抛离了救生艇,落入一片混沌的世界。

两眼渐渐习惯了黑暗之后,下田恢复了视觉。满眼是白色的浪头和杂乱的飘浮物,其中一些木块随着海浪在自己的身边上下起伏。下田只有一个意识,自己要设法抓住木块。但那些木块忽而飞起忽而落下,不断地发出巨响。

生橡胶的捆包、船舱口盖、杯子之类的东西在周围舞动。

下田看准一块木头想要抱住它,不巧被涌来的重油冲击,手一滑,没能抓住,而口中又呛了许多的海水。

这样,不知是过了几分钟还是几十分钟。下田全身寒冷,手足麻痹,但神志反倒是清醒了———今生就要葬身海底了,下田这样想。

忽然间,下田看见一个黑色巨大的船影,“这可能是驱逐舰,是日本的驱逐舰,”他的心中一阵狂喜,可是身体又被巨浪抛了起来。在浪头上的霎时间,下田看清了那不是一只驱逐舰,而是一艘潜水艇。

潜水艇似乎是越来越近。

只觉身体和什么东西重重地一撞,随着猛烈的一击,他便失去了知觉———他撞上了美国潜水艇的甲板。

下田恢复知觉的时候,已经躺在了潜水艇的士兵床上。

他被告知,自己已经被收容在一艘名为“皇后鱼”号的美国潜艇上,舰长是查里·拉福林先生。

美国军方说,凡有海上作业经验和潜水艇战斗经历的人都很清楚,在海中救助落难者是十分困难的,尤其是夜间,在风高浪涌、大雾笼罩之下,由于鱼雷爆炸的冲击,船上人员很可能在受伤之后又被抛入大海,他们的精神和体力都受到了极大冲击和消耗,因此救助这些人,比救助“泰坦尼克”的幸存者更为艰难,唯一幸存者就自然是偶然或者奇迹了。

日本方面一直怀疑:美军会不会故意不救助、或有意消灭幸存者呢?

由于潜水艇内舱狭小,潜水艇救助别人之后会影响自己人员的生存空间,或者影响自己航行的运作。因此,一般潜水艇在战时并没有救助责任或任务。战争中有这样的作法,就是在获得敌方的情报之后,把俘虏扔到海中灭口。

——美军潜艇“皇后鱼”和拉福林会这样做吗?

除以上原因外,激烈的战争中,出于仇恨和报复,由于消灭敌方有生力量的需要,因异常心理和一时激怒也有可能妨碍救助幸存者的工作。

——美国方面会不会这样做?

1936年在伦敦,包括日本和德国在内的世界各国曾经签署一个被称为“伦敦协议”的文件,协议规定:不经事先警告,潜水艇不得攻击敌国和中立国家的船只;当用鱼雷攻击造成船只沉没后,潜水艇应当全力以赴救助击沉船只上的船员和乘客。那么,日本、德国及其盟友是怎样做的呢?

1942年1月3日,当战争正残酷进行的时候,在德国国会的沃尔弗森茨(狼洞)希特勒的办公室,德国元首希特勒和其盟友、日本驻德国大使大岛浩,就战争和俘虏问题,进行了这样一场秘密谈话———

希特勒说:“我们不能容许人道主义情感把我们自己限制住。为了这一目的,要下一道命令,在不能生俘外国水手的情况下———这在海上一般是很难做到的,潜艇应在用鱼雷击沉舰船后,消灭救生艇(及人员)。”

大岛当即表示赞同希特勒的主张,称“日本也不得不实行这样的办法”。

作为国家机密的记录原本,这次谈话在战争中被盟国缴获。

1945年在东京国际法庭上,它还被用来审问和查寻日本方面类似命令的来源,国际法庭还为此出示了日本海军总部的一份代号“209”号的命令,这是帝国大本营1943年颁布、由海军总长永野大将签署的文件。当然正本被毁,仅存抄本。其内容是,“击沉敌船及所载货物后,彻底消灭敌船的主要人员。同时,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捕获部分船员,努力获取情报。”

此命令可从1943年3月20日“第一潜水部队第二号秘密命令”中得到证实和体现。

就日本方面说来,他们在战争中间,常常做出违反国际道义的行为。

日军在太平洋战争后期曾奉命杀害俘虏和幸存者,南方通讯基地司令官三户寿少将,就向部下下令“杀死海上敌方幸存者”。日军“伊—8”潜水艇无线电员仲原次郎的证词揭示了该潜艇1944年3月26日击沉了盟国的“吉希拉克”轮船时,那血淋淋的一幕:

我们舰长有泉的命令———有泉是一个非常残酷的人,在审讯沉船船长时,有泉对我说,海军部有命令,必须杀死敌船甲板上的每一个人。他还命令我们不得把屠杀俘虏的事讲出去。我们的办法是:鱼雷发射击沉目标之后,潜艇浮出水面,有泉艇长命令弃船逃生的人向我们游过来,让他们上艇。他们被捆绑着押到艇首。大约有80人。该船长和一部分人被带到下面,剩下的人挨个被刺刀刺死或被军刀砍死,或者先是毒打一顿再开枪打死。船员还告诉我,下边的俘虏都被砍了头,并且有泉艇长亲自动手。我看见工程军官杀完俘虏后擦拭军刀上的血迹,还用消毒水洗手。

这,是否可以成为战争史上残暴行为的一个证据?

还是让我们回到正题:美国潜水艇会怎样对待幸存者。

有一个不利于美方的旁证是:在纽伦堡审讯德国战犯时,控方指出纳粹实行非人道的残杀俘虏行径,指斥德国海军元帅邓尼茨有罪,反方即辩护方成功地证实了英国海军和美国海军也有类似的实例,违反了1936年的《伦敦协议书》。邓尼茨元帅因此被援引“彼此同犯不究”的法律原则,在这一点上宣布无罪。

击沉“阿波丸”的美军潜水艇是否真的规规矩矩地执行国际公约呢?是否也有消灭俘虏或遇难者的行为呢?

在击沉“阿波丸”之后,美国潜艇从大约15名幸存者中只救出一人。这是不是“为了获取情报才救出一人”的实例?

20多年后,当年的法庭调查官福密实已经成为作家和记者,他在专程采访了拉福林舰长和他当时的副手贝赖特时,曾经单刀直入地就此询问。

两人的回答不差一字:“决不是那样!是因为浪高天黑而无有办法。”

就“阿波丸”这一事件来说,人们还没有发现杀死幸存者的任何证据或者指控,亦没有虐待俘虏的记载。

在整个被俘审讯到放还的过程中,俘虏下田勘一郎始终对美军毫无怨言。

后来下田遣返日本,直到去世一直住在东京。许多人向他打听1945年4月1日夜的情况,下田却一直保持沉默,不愿张扬,心态平静。

有人说他被美国人收买,其实他好像没有什么可以出卖。他没有也不想成为出头露面的名人或英雄,平淡、清心似乎是他的本色,像“阿波丸”静静地躺在太平洋海底一样,下田勘一郎也是一个谜!

(《阿波丸之谜》李树喜著当代世界出版社2000年1月出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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